为了提高我局紧急处置林区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提高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协同作战能力,经市森林公安局研究决定,特制定紧急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组织领导,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政委、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森林公安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刑侦队,刑侦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突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警力部署
成立应急处突组,由濮阳县森林公安局政委任组长,各县选派2名骨干民警任组员。根据全市不同地点、不同性质的突发性事件,随机做出警力部署。
三、警务保障
1、成立通信及情报收集分析组,以市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为主体,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和各种通信手段,构建现场通信网络,确保各种命令指示、情况信息传递准确、保密、畅通。同时负责收集、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等信息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成立警务督察组,以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为主体,负责对处突现场警容不整、处警不规范等行为进行督察。
3、成立后勤保障组,以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为主体,负责参加处突民警的食宿及车辆装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局属各单位、各县森林公安局要高度重视应急处突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处突民警要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密切配合,搞好对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进一步量化处突行动细节,落实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细节。单位之间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主动沟通。
3、加强督察,严格追责。市森林公安局将派出督察人员对处突现场及各单位工作情况以及接警、出警、处警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警容不整、行为不规范、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的民警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责。
2016年5月10日
濮阳市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