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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
来源:濮阳市林业局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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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是我省第27个“野生动物保护月”,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濮阳市林业局认真组织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唤起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引导公众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新要求新举措。
与此同时,各县(区)认真组织,纷纷行动,华龙区林业中心出动宣传车,开发区林业科技管理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散发宣传资料,南乐县、范县等其他县区都在人流密集区积极开展宣传。据统计,全市共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33条,宣传展板27块,短信群发71000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环保手提袋500余个,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字幕10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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