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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林业局开展《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来源: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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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施行,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养成,10月30日,濮阳市林业局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晁自强根据《条例》规定,就如何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排头兵作用、如何发挥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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