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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布第4号、第5号总林长令
来源: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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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林长万正峰,市长、市总林长朱良才共同签发濮阳市第4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的命令》、第5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的命令》。
第4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切实扛稳扛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坚决扛牢属地领导责任,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林长巡林。各级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导,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林长办要制定巡林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办,编写巡林报告,确保巡林取得实效。三是夯实“林长+”协作配合基础。要持续抓好抓实“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法院院长”等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林业资源行为,推动实现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的生态保护新格局;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督导督办、普法宣传及培训交流等,助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第5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森林濮阳生态建设,重点抓好生态廊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城区绿化等重点任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000亩以上,森林抚育1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0%以上。全市建设13个重点绿化示范乡(镇)、50个省级沿黄森林乡村示范村、100个“一村万树”重点村,实施造林绿化精品工程46个。
第4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切实扛稳扛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坚决扛牢属地领导责任,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林长巡林。各级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导,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林长办要制定巡林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办,编写巡林报告,确保巡林取得实效。三是夯实“林长+”协作配合基础。要持续抓好抓实“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法院院长”等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林业资源行为,推动实现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的生态保护新格局;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督导督办、普法宣传及培训交流等,助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第5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森林濮阳生态建设,重点抓好生态廊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城区绿化等重点任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000亩以上,森林抚育1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0%以上。全市建设13个重点绿化示范乡(镇)、50个省级沿黄森林乡村示范村、100个“一村万树”重点村,实施造林绿化精品工程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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