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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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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林业系统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社会各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唤起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引导公众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新举措和新要求。


      濮阳市林业局组织志愿服务队在龙城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环保宣传袋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活动共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300本、环保宣传袋20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10万余条。范县林业事务中心组织志愿服务队在柳溪小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1000份,发送手机短信5万余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为建设美丽中国、守护生物多样性贡献范县力量。台前县自然资源局联合阳谷县林业发展中心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南乐县赴全县野生动物养殖场所、马颊河湿地公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认真排查所属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情况,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开发区、示范区利用社区屏幕、宣传条幅等方式在水秀杂技公园、管委会、龙山公园等公众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据统计,10月份以来,全市林业部门共计发送手机短信15万余条,制作摆放宣传展板23块,悬挂条幅20余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手册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环保袋200余个,设立咨询台7处,咨询人数近300人次,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步,我们将创新方式方法,深入社区、学校等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社会公众、志愿者等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行动中来,努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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