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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林业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濮阳市林业局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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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市绿委于1989年组织技术人员对我市古树名木资源进行了全面清查,1998年再次进行了调查记载,对古树加装保护围栏,树立标牌进行保护。2018年,根据河南省绿化委员会的安排,我市组织各县(区)对全市古树名木又进行了普查登记,以后每年及时进行补充,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100年以上的古树共333株,其中濮阳县39株,清丰县47株,南乐县199株,范县6株,台前县8株,华龙区11株,开发区20株,工业园区3株,各县(区)积极按要求对建档古树落实保护措施。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调查统计不全面。由于古树较为分散、林业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认识程度不高等原因,导致在集中普查时,一些古树并不能及时统计上来,一些地方登记在册的古树数量少。二是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按照《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古树名木按照所有权落实保护责任,我市的古树多数在农户庭院中,由农户负责管护,少数生长在公共场所等集体土地上的古树由村委会负责管护。目前我市的古树基本上全部进行了挂牌,但是一些生长在农户家中的古树由于空间狭小等原因没有加装护栏。一些古树由于监测不及时等原因,病虫害防治、浇水、除草等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林业部门的技术指导不够。

    下步,我们将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

    (一)继续做好摸底调查。继续组织县(区)林业部门对古树名木开展补充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力争使我市所有的古树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完善制度建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积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条例或保护管理办法,推动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

    (三)认真落实保护措施。组织县(区)对目前登记建档的古树进行调查监测,逐一查看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认真落实相关保护措施,该树立标牌的树立标牌,该设置护栏的设置护栏,对濒死古树加强土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采取树体修复、立支架等复壮措施,确保树木良好生长。各级林业部门加大对古树保护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申请市、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科技创新。积极对接科研部门,就古树名木异地保存、采穗接穗等进行研究,提高古树名木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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